宁波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招贤纳士
宁波高新区实验幼儿园现有腊梅、明辰、锦诚、科兴四个园区。幼儿园秉承“爱∙美”文化精神,旨在营造“人人有爱、处处显美”的教育氛围,坚持“爱润童心,美泽童行”的办园理念,构建润泽课程体系,让“爱”与“美”融入每个教育环节,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培养“六力”现代幼儿。幼儿园先后荣获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浙江省现代化幼儿园、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宁波市示范性教师发展学校等荣誉称号。
2026年秋季因事业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数
教师2名,保育员2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单位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学历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报名及面试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日期:截至2026年8月23日
报名邮箱:648271284@qq.com 邮件主题(姓名+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一寸照),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电子版或扫描件。
咨询电话:87919236屠老师,13857406651徐老师
(二)资格审查
按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筛,通过初筛进入面试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3日
(三)考试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
教师:1.试讲;2.技能;3.现场问答。
保育员1.结构化面试;2.情景模拟操作。
五、体检、公示
1.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提供政审资料“无犯罪证明”,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相关信息准入查询。
3.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1.招聘的编外教职工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编外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编外教职工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宁波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