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公示(四)

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拟聘用4名工作人员公示,岗位涉及水利、渔农技术及乡村振兴等,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根据《2026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4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序号

招聘单位

报考职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准考证号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1

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中心

0801工作人员

杨**

2000.03

003040101527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工程管理专业

本科/学士

2

区渔农技术推广中心

0802工作人员

叶**

1993.09

003040101622

浙江农林大学

园艺(观赏园艺)专业

本科/学士

3

区渔农技术推广中心

0803工作人员

翁**

1999.12

003040100826

上海海洋大学

水产专业

研究生/硕士

4

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0804工作人员

邵**

1999.10

003040102614

天津师范大学

法律(法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

1.公示时间从2026年8月20日起到2026年8月26日止,共5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3482066。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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