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卫〔2020〕136号)、《关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平卫〔2023〕61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
招聘计划表 |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学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户籍 |
其他资格资历等 |
用工形式 |
联系电话 |
|
1 |
平湖市急救站 |
120调度员 |
1 |
大专要求: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本科要求: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 |
大专及以上 |
平湖 |
/ |
单位自聘 |
0573-85825979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男性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对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人才的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年龄适当放宽。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等要求。
(四)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不包括临时用工),需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平湖市急救站综合科(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门处9号楼402室)。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1)。
4.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