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淳安县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要求,淳安县卫生健康局按照目前报名情况,决定开展2026年淳安县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考试考核工作。现将考试考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二、考试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9:0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淳安县卫生健康局五楼小会议室(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3)资格审查对象:自本考试考核公告发布之日(报名截至2026年8月14日下午5:30前),对已递交正式报名表的所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县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不同经费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附件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考虑到实际情况,如应聘者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审,但需提供《资格审查委托书》(附件3)。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由淳安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相对应专业要求设定,均为专业科目。具体详见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8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由淳安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试卷难度系数确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淳安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后续工作
1.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均不再递补。
3.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公告信息可查阅“淳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qdh.gov.cn)。
(2)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根据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浙卫办发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对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6)淳安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本公告由淳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64823642。
附件1:2026年淳安县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xls(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