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余杭区良渚杭行幼儿园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职工、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保育员(5名)
医务保健人员(1名)
食堂人员(共7名,其中3名大厨、4名帮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要求:
1.保育员:年龄在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医务保健人员:年龄在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食堂人员:男性年龄在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部分紧缺岗位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医务保健人员须具备医学类临床、护理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进行卫生宣传教育,能做好幼儿园卫生防疫和保健工作台账,有处理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熟练掌握儿童营养学知识。
保育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食堂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16日,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职工招聘报名表》(保育员和医务保健人员填写)、《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食堂人员填写),发至指定邮箱2582531145@qq.com;或前往余杭区良渚杭行幼儿园(谢村园区)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网上报名人员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2582531145@qq.com;现场报名人员随带资格审查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条件、户籍、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6日。
咨询电话:18958119129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
考核由招聘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执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一般医务保健人员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各占考核成绩的50%。保育员考核采用面试+技能的形式,面试和技能各占考核成绩的50%。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食堂人员考核一般采用面试+技能的形式,面试和技能各占考核成绩的50%。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及联合审查、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核成绩同分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及考察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录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与招用
对拟招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聘录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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