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乐清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及国有企业岗位员工8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7:00,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详见岗位一览表。

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招用员工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国有企业岗位员工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户籍、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户籍要求为“乐清市”的岗位,可报考对象为:乐清市户籍毕业生,或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户籍的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后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或夫妻一方具有乐清市户籍的毕业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所载为准。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6年8月20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4.乐清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2026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不得报考;

7.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6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6年乐清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考员工岗位一览表》(附件2)。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浙江省《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3.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合格的人员报考要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岗位的,可凭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地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主观题成绩证明先行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入围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中,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9:00—8月20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8月14日9:00—8月2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报名确认,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8月17日19时前,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229886726/index.html)公布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50的岗位信息。

温馨提示: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报名。

2.缴费确认

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8月22日0:00—8月2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及时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门共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6日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qssyk@126.com,经审核通过后退还考试费。

3.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因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报考该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于8月27日9时至17时进行改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9月15日—9月19日。

已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具体科目

笔试时间:2026年9月19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

3.报考人员要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确定: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报考人员必须参加两个科目的笔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1)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国企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①《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②退役军人优先。以上两项均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2.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关户籍材料、毕业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和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参考附件5)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参考附件6)。

相关工作经历须提供以往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的证明、原单位开具工作证明。

3.组织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为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登录查询。

六、面试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入围下一环节。面试考生按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公告,请面试考生关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确定体检对象

1.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3)退役军人优先。以上三项均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分值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国企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3. 体检对象名单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九、公示、择岗、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1301、3601岗位根据拟聘用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对象单向选择聘用单位,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3701、3702岗位拟聘对象合并后根据拟聘用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对象单向选择聘用单位。以上岗位的择岗时间、地点和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对确定的聘用对象按照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入职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非乐清市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落户到乐清市。

十、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2.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3.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视同大学本科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专业符合的岗位。

5.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7.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8.涉及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附件2);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7-61882273(事业岗位) 0577-61882275(国企岗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2026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xlsx

附件2.2026年乐清市市属(管)国有企业公开招用岗位员工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浙江省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4 考试大纲.docx

附件5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附件6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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