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
关于我们
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于2013年,是由平湖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也是我市唯一一家以精神疾病防治为主的二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医院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育和社区服务指导于一体,承担着全市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以及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等相关工作。
2016年4月,医院与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对方长期委派专家来院坐诊;2021年3月,建成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钱敏才特聘专家工作站1个;2024年8月,二期新住院综合楼正式投入使用,床位增至450张。2025年以来,医院积极融入嘉兴市精神卫生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并于12月与嘉兴市康慈医院(嘉兴市第五医院)开启康复科专项合作。
招聘公告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卫〔2020〕136号)、《关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平卫〔2023〕61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男性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对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人才的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年龄适当放宽。
(三)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其中执业医师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须符合岗位要求。
(四)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6年7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6年7月2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五)与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不包括临时用工),需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30日,时间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818人事科,联系电话:0573-85829515。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岗位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式2份。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4.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