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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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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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灵昆人民法庭 |
司法辅助员 |
陈** |
男 |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 |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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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应急 管理局 |
综合辅管员 |
张** |
男 |
嘉兴大学 |
服装设计与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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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办事处 |
消防协管员 (含水域救援) |
刘** |
女 |
华南师范大学 |
学前教育 |
1.公示时间从2026年11月5日起到2026年11月7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39346。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