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科研助理拟用科研助理公示(三)
发布者:冯鸽发布时间:2026-10-16浏览次数:10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公告(三)和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决定拟用叶炜达为我校科研助理人员,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人事处、科研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望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止,共3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0571-86929136、0571-8692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