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2026年5月11日发布)和有关规定,经过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签约、体检与考察等程序,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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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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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中心卫生院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咸祥分院) |
公卫医生 |
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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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下应分院) |
儿科医生 |
贺** |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2日
监督电话:0574-87418608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