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第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对2026年下半年衢州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0-3086086
|
序号 |
准考证号 |
违纪情况 |
拟处理意见 |
考试科目 |
|
1 |
008000103613 |
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综合应用能力 |
|
2 |
008000105917 |
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综合应用能力 |
|
3 |
008000105914 |
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