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台州市椒江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6年台州市椒江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00至9月18日17:3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公告。

为优化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椒江区属国有企业用人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椒江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椒国资办〔2024〕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台州市椒江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企业及岗位

2026年台州市椒江区属国有企业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具体的招聘企业、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台州市椒江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招考公告栏目)http://qssy.zjks.com和台州人才网官网https://www.tzrc.cn查询(此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的义务;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工作经历等其他相关条件,以《2026年台州市椒江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7.与企业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对象:2024、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2026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2026年9月1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国(境)外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所示毕业时间须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11日,且须在2026年9月1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企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浙江省《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企业审核意见为准。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9:00-9月18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11日9:00-9月22日17:3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企业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平台公布。

因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本次招聘免报名费。

(二)下载准考证

下载时间:2026年10月8日9:00-10月11日9:15。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达到合格分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企业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包括但不限于: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③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⑤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完整版(若无法证明,请提供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⑥有业绩或成果、职务等证明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单位盖章证明,还需对应提供实际工作过程痕迹或成果或职务证明;⑦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⑧其他岗位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2026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符合时间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资格复审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企业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后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四舍五入的方式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面试复试,复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八、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企业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企业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企业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由招聘企业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起一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取消聘用等情况,均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聘用后,与招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计算至2026年9月11日(含),如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9月1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9月11日(含),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9月11日(含),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及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任职期等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至2026年9月11日(含)。

(二)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以2026年9月11日(含)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台州生源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台州的毕业生。

(四)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六)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七)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企业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企业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椒江区财政局(国资办)反映(电话:0576-88838015),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一、咨询和监督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企业直接联系,咨询、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

本公告涉及岗位、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企业负责解释。椒江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2026年台州市椒江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

3.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4.招聘集团简介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陈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市新府城科技传媒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0日

附件:1.2026年台州市椒江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x附件:3.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附件:4.招聘集团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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