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903岗位专业技能实操科目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无人机驾驶岗位(岗位代码903)专业技能实操科目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一、报考资格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已取得CAAC超视距驾驶员执照(多旋翼或固定翼均可)。二、测试科目超视距搜索目标。(一)飞行器提供由招聘单位统一提供大疆轻型无人机,型号为DJIMavic4Pro。(二)场地布设搜索区域布设地面固定目标10个,各目标间距≥20米,目标物为21cm×29.7cm白色A4纸,分别印有数字“1”、“2”、“3”、“4”、“5”、“6”、“7”、“8”、“9”、“10”(方正黑体,800号,居中)。搜索区域中心位置距离起飞点≥100米,目标根据地形随机摆放,印有数字一面向上。(三)飞行路线无人机由起飞点垂直上升,高度≥50米,水平向目标区域行进;到达目标区域上方后,通过变焦镜头对区域内的目标逐一进行识别并拍照固定;搜索完毕后返回起飞点上空(全程高度不得低于50米),垂直下降至停桨结束计时。(四)评分标准目标识别准确率(60分)。考生随机抽取6个数字,每找对1个得12分,找对5个即满分。图片模糊不可辨认或未找对的不得分。任务完成耗时(40分)。飞机打桨开始计时,到降落停桨计时结束。4分钟内完成得满分40分;每超时5秒扣1分,扣完为止。取消资格。飞行过程中高度低于50米的,或飞越警戒线(考生、裁判、围观人员上方),直接计0分。三、统一规则说明航前检查:考生起飞前有4分钟航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包括遥控器、电池、机身、电机、桨叶、通电自检等)。超时未完成检查或未向考官报告“准备完毕”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两次机会:允许考生进行两次测查,取最好成绩。首次测查完毕后,考生须在5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测查。成绩公布:每名考生完成考核后,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四、成绩合格标准科目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依据专业技能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者,耗时短者排名靠前,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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