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位于天津滨海新区,于1991年5月12日正式设立,是全国第二个、北方首个,也是北方最大、中国第二大的保税区。2002年10月15日,天津市委市政府启动空港经济区建设,由保税区负责整体开发。2017年12月,天津市委决定临港经济区整体并入天津港保税区。至此,保税区形成了“三区两港”的空间布局,即管理临港、空港、海港三个片区,坐拥天津港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海空两港口岸资源,规划面积223.2平方公里,负责管理4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天津港保税区是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国家级海洋装备创新型产业集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核心功能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海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港口型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入选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天津港保税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加工制造、运输设备制造(航空航天、铁路、船舶)、大宗贸易、现代服务业、生物制造等主导产业。2026年上半年,天津港保税区GDP增长6.3%。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工作局副局长1名;
天津港保税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局副局长1名。
二、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选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职业道德操守、个人品行和信用记录良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有选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选聘
1.有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2.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的,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6.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三、选聘程序
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比选—面试考评—考察或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体检—正式聘任。
四、选聘人员聘期及薪酬待遇
1.作为管委会授薪人员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聘期为三年。遇有全员人事改革,聘期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或终止。
2.聘用人员享受管委会授薪人员相应职级待遇。
五、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28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s://tjftz.zhiqijia.com/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系统,同时上传个人证件和相关资料扫描件,包括:本人近期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近三年工作总结(附件2)、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的扫描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等,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并以“竞聘岗位简称+姓名”命名。
3.报名咨询电话:022-84906355,022-8491286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相关说明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均予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报名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3.我们对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名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津港保税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4.各类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
| 中层副职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表 |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专业要求 | 具体条件 | 人数 |
| 1 |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机场片区工作局副局长 | 负责自贸区政策、制度研究,提出创新成果建议,外资管理服务,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临床急需进口药绿色通道建设和发展及招商引资等工作。 | 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 |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相关专业,国内外知名大学优先。
2.现任国家级新区、开发区、自贸区、高新区管委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副处级(含相当职务)或应当在下列岗位工作3年以上:国家级新区、开发区、自贸区、高新区管委会等科室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国有企业相当正科级及以上职务。 3.具有累计5年以上经济等相关工作经历。 4.熟悉自贸区功能开发、制度创新、综保区开发建设和相关产业创新工作,熟悉投资贸易规则、新型贸易方式、服务贸易模式、跨境金融创新、数字经济等产业发展工作。 5.具有丰富的经济政策研究、产业创新促进、招商引资、新业态引育等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研究分析、沟通协调、商务洽谈、文字综合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6.有自贸区改革、产业研究、招商引资和政策创新经验的人才优先。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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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天津港保税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局副局长 | 负责生物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产业研究、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 生物医药类、经济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 |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生命科学类、药学类、医学类相关专业优先,国内外知名大学优先。
2.现任国家级新区、开发区、自贸区、高新区管委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副处级(含相当职务)或应当在下列岗位工作3年以上:国家级新区、开发区、自贸区、高新区管委会等科室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国有企业相当正科级及以上职务。 3.具有累计5年以上经济等相关工作经历。 4.熟悉生物制造、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相关方针政策。具有3年以上生物制造、生物医药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运营及行业资源对接相关工作经验。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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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