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高质量充分就业部署要求,进一步充实河西区下瓦房街道就业公共服务工作力量,下瓦房街道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用3名就业驿站专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01招用岗位及人数
共招用3名就业驿站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
02招录条件
具有天津市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服从管理,团结协作意识强,有较强责任心。
具有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愿意从事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且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河西区下瓦房街户籍人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此次公益性岗位招录范围:
1.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补贴的人员;
2.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
3.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
4.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
03岗位职责
1.负责摸排所在下瓦房街及周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服务需求。
2.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岗位归集发布、就业供需匹配等就业公共服务。
3.组织辖区内重点群体参加线上线下招聘、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技能培训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
4.开展就业驿站安排的其他相关就业援助服务。
5.协助完成街道其他辅助性工作。
04薪酬待遇和工作期限
就业驿站专项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为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05招录程序及报名方式
1.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填写提交《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一年内有效的体检报告。报名材料报送到就近的社区居委会负责劳动保障的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15日。
2.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电话回复,集中面试,根据岗位需求和面试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录用情况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安排上岗。
06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证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报名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切勿错过重要信息影响应聘或录用。
如有问题,可咨询:23260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