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5.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和相应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6.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天津市天津医院2026年度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
1.网上报名:
请投递至专用邮箱:
邮箱地址为:tjyypqzp2020@126.com
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为:“天津市天津医院+用工形式+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者视为放弃本次填报机会;附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提交)。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7月4日至7月10日17:00止。
3.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填写附件2);
②个人情况汇总表(填写附件3);
③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注意:第③证明材料需要清晰扫描件,并按照顺序依次合并成一个PDF。
五、招录形式及考核
1.招聘分为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两部分,部分岗位视报名人数开展面试或其他形式考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随时关注电子邮箱,保持手机畅通。
2.医院将依据招录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结合岗位需求综合评定,确定初筛人员名单,统一以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初筛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我院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能力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随时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录用
1.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2.对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应按医院通知的报到日期到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电子邮箱收取正常,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后果自负。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院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将从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06号
咨询电话:022-60910630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天津市天津医院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