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雅安市大气颗粒物样品采集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大气颗粒物采样人员4名,负责雅安市雨城区及名山区四个点位样品采集、质控与记录,要求本地高校在校生、熟悉HJ656标准,日薪200元,报名截止2026年8月21日。

为顺利开展雅安市大气颗粒物样品采集工作,保障采样任务规范、高效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采样人员4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人员需求

本次共招聘专职采样人员4名,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期间在雅安市雨城区和名山区共计4个点位同步开展大气颗粒物采样工作,需严格按照我院要求开展采样工作。

具体岗位设置、人数及职责如下:

序号

岗位

人数

职责

1

大气颗粒物采样人员

4人

负责在雅安市4个点位开展颗粒物受体样品采集、现场质控、样品封装、运输交接、原始记录工作。每日定期(原则上为每日上午10:00-12:00之间)更换滤膜,并分时段(每天不少于3次)开展仪器设备进行现场巡查,每次巡查并记录内容包括仪器运行状态、瞬时流量、累计采样时长、温度、有无异响/故障报警、周边环境干扰情况等;同步用水印相机拍照留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次招聘对象为雅安本地高校的在校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能适应户外开展大气颗粒物样品采集现场作业环境。

(3)能熟练使用大气颗粒物中流量智能采样器,自备手机/平板,完成现场拍照、GPS定位打卡、电子台账录入等信息化记录工作,确保采样全过程可追溯。

(二)岗位条件:大气颗粒物采样人员(4人)

(1)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 HJ 656-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等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经现场培训后,能独立、规范操作大气颗粒物中流量智能采样器等设备,并完成采样前仪器检查、滤膜安装和更换等工作。

(3)采样、巡查、滤膜封装全程落实质量控制要求,服从招聘单位现场质控管理人员监督。

三、工作纪律与要求

数据真实性:严禁伪造、篡改、编造采样数据及原始记录;严禁未按规范规定的时间、点位、流量、时长进行采样;严禁以其他任何方式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我院有权立即终止聘用。

服从管理:须服从我院统一调度与分工安排,项目执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保密义务:对采样过程中知悉的设备参数、监测数据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发表或用于其他用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保密义务在聘用关系终止后仍持续有效。

安全生产:采样期间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不得饮酒,不得在采样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

工作时间:项目工期紧迫,需要周末或节假日工作,确保本次采样工作在约定工期内完成。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个人简历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3)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本人签字)。

(二)报名信息

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06679719@qq.com)

报名截止:【__2026年8月21日

联系方式:联系人【_宋老师___】电话【_028-87017675___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1、聘用人员统一签订书面临时用工劳务协议,具体事宜面议。

2、本次项目采样周期为20天左右。聘用期限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自劳务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全部采样工作完成并提交合格样品(含采样记录)之日止,采样如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原因,工期可适当顺延。

3、岗位薪资按日计发,200元/天,全部采样任务完成后统一结算。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将为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未获通知者不再逐一回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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