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监测工作,保障采样任务规范、高效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采样人员4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人员需求
本次共招聘专职采样人员4名,需共同完成40家主体(每家测1个高峰时段,净化器前端及后端同步采样)采样工作,整体工期须严格配合我方工作时序,灵活排布采样计划。
具体岗位设置、人数及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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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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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场采样员 |
2人 |
负责餐饮营业高峰时段净化装置进出口双点位平行样品的同步采集,精准操控采样设备,把控采样时长与流量,确保操作合规、样品无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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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样保障员 |
1人 |
负责采样管及实验耗材的活化、预处理、编号、清点与密封保存;完成采样仪器调试、校准及性能检测;规划采样路线;全程补给、整理现场采样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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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记录员 |
1人 |
负责记录餐饮企业业态、经营规模、烹饪工况、净化设备运行状态及采样环境参数、设备参数等原始数据;每日核对样品信息与采样台账;筛查异常数据,整理归档采样资料,完成数据汇总与查漏补缺。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能适应餐饮企业营业高峰时段的现场作业环境。
3、自备并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平板,完成现场拍照、GPS定位打卡、电子台账录入等信息化记录工作,确保采样全过程可追溯。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 现场采样员(2人)
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 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683-2014《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₂、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质控相关条款)等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能独立、规范操作油烟采样器(含红外测油仪配套采样装置)、VOCs吸附管采样器、烟气分析仪、皮托管、温湿度计、风速仪等设备,并完成采样前气密性检查、流量校准、空白样制备等准备工作。
从事至少2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或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有相关实习/辅助经验者亦可),参加过国家、省级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关于环境质量监测、自动监测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优先录用。
2. 采样保障员(1人)
熟悉并能规范执行全程空白、运输空白、现场平行样、加标回收等质控措施;能识别并有效规避交叉污染、样品损失、吸附管穿透等常见质量问题。
从事过环境监测、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等工作的优先录用。
3. 信息记录员(1人)
能规范、完整、及时填写现场采样记录表、设备使用记录、样品流转单、工况调查表、环境参数记录表等全部原始记录,做到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电子台账与纸质记录应保持一致,所有信息记录应当日提交。
三、工作纪律与要求
数据真实性:严禁伪造、篡改、编造采样数据及原始记录;严禁未按规范规定的时间、点位、流量、时长进行采样;严禁以其他任何方式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招聘方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并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服从管理:须服从招聘方及项目负责人的统一调度与分工安排,项目执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调换职责。
保密义务:对采样过程中知悉的餐饮企业经营信息、设备参数、监测数据、项目成果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发表或用于其他用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保密义务在聘用关系终止后仍持续有效。
安全生产:进入餐饮企业现场须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采样期间不得饮酒,不得在采样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
工作时间:须适应餐饮企业营业高峰时段作业安排(通常为午餐11:00—13:30或晚餐17:00—21:00)。接受弹性作息及周末、节假日加班安排,确保40家企业采样任务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具体在协议中约定。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 个人简历及岗位意向说明;
• 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 培训证明、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
(二)报名信息
报名方式:【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至现场报名地址提交。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8号环保大楼408室】
报名截止:【2026年8月25日17:00】
联系方式: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28-87044879】 邮箱【luoyn@cdaes.org.cn】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为项目临时非全日制用工,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用工要求为每日工作时长≤4小时、每周工作时长≤24小时;
2、聘用人员统一签订临时用工协议,具体事宜面议;
3、本次项目采样周期为2个月,共计采集40家餐饮企业。聘用期限根据项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自聘用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全部采样工作完成并提交合格数据之日止,采样如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原因,工期可适当顺延。
4、岗位薪资按小时计发,其中现场采样员85元/小时、采样保障员80元/小时、信息记录员75元/小时,全部采样任务完成且验收无误后统一结算。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本单位将为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或入职时间,未获通知者不再逐一回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