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初中部办学规模扩大需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校2026年秋季教学岗位用人需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学校购买服务、合同聘用制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非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采取劳动合同制。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1.初中物理学科:1人(本科:物理学类;研究生:物理学、学科教学-物理);
2.初中化学学科:3人(本科:化学类;研究生:化学、学科教学-化学);
3.初中历史学科:2人(本科:历史学类;研究生:学科教学-历史);
4.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2人(本科: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35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赛课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四川省射洪中学校初中部行政楼104(地址:射洪市红专路230号)。
3.报名所交资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违法犯罪的证明(可在公安“一网通办”上办理,下载)、有无失信情况的证明(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办理,截图)。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责任由本人自负。
4.联系人:付老师(13778748868)
(二)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讲课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素养、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名额时,则按面试成绩位次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四川省射洪中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射洪中学校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人员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四川省射洪中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人员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四川省射洪中学校确定为劳动合同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25-6699336)。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人员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取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四川省射洪中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为一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转正后工资与同年、同学历在编人员一致(不计发在编人员年度考核奖);
(二)学校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代收代缴“五险”;
(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参照本单位正式人员享受福利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四川省射洪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四川省射洪中学校 0825-6699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