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提升五津街道“蓉易就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打造一个II类站点,经五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安置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安置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安置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二、安置单位及岗位情况

三、人员要求
(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三)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较强。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标准:2330元/月;
(二)社保缴纳: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人员管理
(一)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到岗之日起1个月之内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个人申请
(一)申请时间:即日起即可申请至岗位安满即止;
(二)申请方法:本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前往五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填写《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七、咨询电话
五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028-82529860
新津区就业服务中心 028-82522793。
成都市新津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 7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