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关于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招聘1名编外办公室辅助人员,负责文印工作,要求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自公告发布至2026年7月28日17:30止,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年龄、学历学位、专业)

岗位要求

办公室辅助人员

1

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6年7月28日),大学专科及以上,不限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负责局机关文印室工作

三、工作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试用—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应聘者在招聘公告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签字确认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940336158@qq.com(邮箱文件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

3.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能力佐证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17:30止。

(三)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与考核。

(四)考核

招聘单位对符合资质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通知(对不符合资质的应聘者,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政审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六)试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一金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受聘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酒业发展局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830-8957997

附件:应聘报名表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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