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院内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根据单位用工需求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屏山县书楼镇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要求及招聘条件
保洁人员1名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严格服从单位管理及各项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单位合理的工作调配。
2.年龄及身体要求:原则上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50周岁,女18-5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保洁体力劳动,无传染性疾病。
3.岗位要求: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相关保洁经验者优先。若属就业困难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排除情形:未与其他单位存在存续劳动关系,不属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岗位职责、薪酬待遇
负责责任区域内的地面清扫、垃圾清运、卫生间保洁、消毒消杀及院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卫生工作,需遵守院感防控相关规定;无条件服从单位临时调整的工作任务及区域安排。
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录用后与屏山县书楼镇卫生院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
薪资标准:月薪不低于2200元/月(执行四川省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若未来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本单位薪资将同步调整。
保险待遇:即按当地社保及公积金政策,以最低缴费基数为员工足额缴纳
五险一金,全面保障法定福利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费用,由本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依法代扣代缴,扣缴后的余额为实际到手工资。
报名及录用程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屏山县书楼镇卫生院办公室。
携带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健康证(或有资质医院的近期体检报告)
资格审查与面试: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身体素质与岗位匹配度、服从管理意识)。
公示与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单位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