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残疾人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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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需求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需求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薪酬待遇(税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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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告编辑员 |
工勤 |
4 |
中专及以上 |
—— |
学科门类: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打字速度>50字/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5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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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电图室辅助岗位 |
工勤 |
1 |
中专及以上 |
—— |
学科门类: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5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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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务收费窗口人员 |
工勤 |
2 |
本科及以上 |
—— |
财务会计类、经济学类、财务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8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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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梯司机及维修服务热线(6188)值班人员1人 |
工勤 |
1 |
高中及以上 |
—— |
不限 |
45周岁及以下 |
1.来院后需通过医院岗位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2.熟悉电梯安全法规及应急救援流程;3.能适应24小时倒班工作制度。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或视力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5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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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验科物资运送工人 |
工勤 |
1 |
初中及以上 |
—— |
不限 |
45周岁及以下 |
身体能适应走动较多的工作,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或听力残疾四级或言语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4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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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剂室、药房、库房工人 |
工勤 |
4 |
初中及以上 |
—— |
不限 |
45周岁及以下 |
身体能适应走动较多的工作,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言语残疾四级或听力残疾四级或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40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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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消毒供应中心工人 |
工勤 |
1 |
高中及以上 |
—— |
不限 |
45周岁及以下 |
1.身体能适应走动较多的工作,有相关经验者优先;2.具备24小时轮班工作能力。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言语残疾四级或听力残疾四级或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4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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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工 |
工勤 |
2 |
中专及以上 |
—— |
学科门类:医学 |
40周岁及以下 |
来院一年内需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言语残疾四级或听力残疾四级或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5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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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监管中心药房工作人员 |
工勤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药学类相关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8000元/月 |
一、福利。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同时执行医院职工福利体系。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服从医院的工作分工和安排。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同岗位对残疾类别的要求不同,具体详见(残疾人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条件)。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7月7日(报名第1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方式:请到泸州市中医医院城南院区(泸州市纳溪区杏林路80号)行政综合楼9楼009组织人事部办公室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830—3605102
拨打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3.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残疾人证书(现场报名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生和应届生需提供);
(4)部分岗位其他条件有工作能力要求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请考生严格按照报名需要提交资料清单进行报名!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听或者查看通知而错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所提交资料信息,对应聘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审查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均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地点、时间等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岗位招聘名额等额进入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确定拟录用名单
通过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确定录用。
(六)公示
拟录用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