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医医院残疾人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限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四级)的工勤人员,涵盖报告编辑员、心电图室辅助岗、财务收费、电梯司机及物资运送等6个岗位,中专至本科学历,月薪税前4000-8000元,报名时间待定。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残疾人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需求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需求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薪酬待遇(税前)

1

报告编辑员

工勤

4

中专及以上

——

学科门类:医学

35周岁及以下

打字速度>50字/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000元/月

2

心电图室辅助岗位

工勤

1

中专及以上

——

学科门类:医学

35周岁及以下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000元/月

3

财务收费窗口人员

工勤

2

本科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经济学类、财务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000元/月

4

电梯司机及维修服务热线(6188)值班人员1人

工勤

1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1.来院后需通过医院岗位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2.熟悉电梯安全法规及应急救援流程;3.能适应24小时倒班工作制度。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或视力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000元/月

5

检验科物资运送工人

工勤

1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身体能适应走动较多的工作,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或听力残疾四级或言语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000元/月

6

制剂室、药房、库房工人

工勤

4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身体能适应走动较多的工作,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言语残疾四级或听力残疾四级或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000元/月

7

消毒供应中心工人

工勤

1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45周岁及以下

1.身体能适应走动较多的工作,有相关经验者优先;2.具备24小时轮班工作能力。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言语残疾四级或听力残疾四级或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500元/月

8

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工

工勤

2

中专及以上

——

学科门类:医学

40周岁及以下

来院一年内需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言语残疾四级或听力残疾四级或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500元/月

9

监管中心药房工作人员

工勤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药学类相关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

1.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限记载的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四级;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000元/月

一、福利。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同时执行医院职工福利体系。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服从医院的工作分工和安排。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同岗位对残疾类别的要求不同,具体详见(残疾人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条件)。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7月7日(报名第1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受理报名

1.报名方式:请到泸州市中医医院城南院区(泸州市纳溪区杏林路80号)行政综合楼9楼009组织人事部办公室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830—3605102

拨打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3.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残疾人证书(现场报名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生和应届生需提供);

(4)部分岗位其他条件有工作能力要求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请考生严格按照报名需要提交资料清单进行报名!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听或者查看通知而错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所提交资料信息,对应聘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审查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均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地点、时间等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岗位招聘名额等额进入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确定拟录用名单

通过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确定录用。

(六)公示

拟录用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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