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见习人员2名,男女不限。
(一)招募对象和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一项即可)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需持《就业创业证》。
(二)待遇保障
1.基本生活费:按月足额发放,标准为2330元/月;
2.保险保障:见习单位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3.成长支持:提供基层工作实践、业务指导,积累村服务、公共管理等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基层工作,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3.具备基本的沟通协调能力与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等);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村工作安排。
(四)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最少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根据见习人员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灵活调整。
(五)报名材料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失业青年:《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