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医疗集团-太平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太平镇中心卫生院为满足业务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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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数需求 |
学历 |
专业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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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医师岗) |
1 |
专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35岁及以下(出生于1991年1月1日之后),取得医师资格证。 |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三)完全符合本公告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
(四)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六)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
1. 负责口腔科日常门诊诊疗工作,熟练开展口腔科各项诊疗项目,规范完成检查、诊断、治疗、病历书写等工作。
2. 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核心制度、诊疗规范及院感防控要求,杜绝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发生,保障医疗安全。
3. 做好患者咨询、健康宣教工作,耐心解答患者疑问,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口腔健康观念。
4. 负责口腔科诊疗设备、器械的日常维护、保养与消毒工作,保持诊疗区域环境卫生达标。
5. 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口腔公共卫生、义诊、科普宣传等相关工作。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06.20
2.
现场报名材料:持《乐山市沙湾区医疗集团(太平镇中心卫生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口腔科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8048803173。
3.
网上报名方式:将工作简历、二代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乐山市沙湾区医疗集团(太平镇中心卫生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等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45233474@qq.com,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所有扫描件均保存为PDF格式,统一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发送,确保扫描内容清晰、完整、字迹工整。个人对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不得参与招聘。
五、考核录用
1、报名截止后,我院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者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符合面试条件者参加面试时请携带证件原件。
2、本次面试应聘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以及对报考岗位的理解和职业规划等,回答考官提出的专业知识问题和综合能力问题。
六、体检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自行到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含心理测试)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需经我院同意后,在另一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由用人单位太平镇中心卫生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道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岗位因体检不合格或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扫描下载附件《乐山市沙湾区医疗集团太平镇中心卫生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