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接收岗位及人数: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见习人员1名。(三)接收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接收岗位职责;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1)提供虚假信息,破坏或违反纪律及相关规定者;(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3)不符合见习人员范围的。三、申请程序及方式(一)报名1.报名方式:本次接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期间不报名)。3.报名地点:筠连镇学士村二组,筠连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五楼综合办公室,联系人:邓佳,联系电话:17394943152。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与报名相关的资料,所有材料均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现场填写《筠连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5.资格审查:由筠连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6.费用:本次接收不收取任何费用。(二)接收方式1.本次接收采取面试的考核方式。主要测试申请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公文写作等方面的能力。2.公示。确定拟接收人员名单后,在筠连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接收与管理(一)所接收岗位属于就业见习岗位,实行灵活的使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见习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二)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被接收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三)见习期间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四)申请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申请或使用的,取消申请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五、本公告由筠连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筠连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