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6名编外人员公告

大邑县人民法院委托大邑城投天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聘用人员,派遣至大邑法院工作,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8日(星期四)17:00。

根据法院工作及队伍建设需要,大邑城投天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受用人单位大邑县人民法院委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聘用人员,派遣至大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6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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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知识技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8.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8日(星期四)17: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DYCTTSRL@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应聘岗位+联系电话。

3.报名所需资料

(1)《考生报名表》1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在学信网下载PDF格式)1份,(境外院校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1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其他报名须知

(1)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未按照报名要求填写不准确或不完善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当即取消资格。

(3)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4)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招聘要求的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名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本次公招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况,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通过的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岗位一、岗位二)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按40%,面试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科目考试内容及分值计算:笔试命题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要设置,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与岗位适配业务知识。共一科,卷面满分100分。设定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进度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笔试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公告在原招聘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

(四)面试(岗位一、岗位二)

1.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资格递补

(1)面试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2)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公布 

(1)时间地点:根据招聘进度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成绩、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及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在原招聘公告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能测评(仅限岗位二)

1.报考辅警岗位的人员进入面试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执行。

2.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月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根据招聘进度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除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3.复检规则: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进行1次,在指定的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展,最终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递补规则: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5.体检结果、体测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七)考察

1.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结合岗位情况,由用工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开展综合考察。内容包括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行决定。

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因取消资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九)聘用

1.通过公示人员方可进行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3.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本次编外人员的招聘、聘用等事宜由人员提供单位负责。

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大邑县人民法院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本公告由

大邑县人民法院

负责解释。

五、监督与咨询

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28)88208221 大邑县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28)88368550 大邑城投天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考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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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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