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资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城管协管员:2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对党忠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爱岗敬业,服从安排,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40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结束时)。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吃苦耐劳,善于沟通交流,能适应城管一线辅助执法工作。
4.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的执行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7.曾拒服兵役、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开除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9.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9月28日,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期限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就业真资格”(见附件)小程序在线报名。此次报名仅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需求表等相关信息。
(1)应聘者访问“就业真资格”微信小程序,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求职者登录。
(2)登录完成后,回到首页点击“招聘公告”,选择对应岗位进行报名。应聘者填写信息时确保填写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应聘者所填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将影响本人应聘结果)。
4.报名资料:附件上传压缩包,包含以下材料:
(1)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表(延长有效期30天)、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
(2)与招聘岗位资格资历条件相印证的其他资料。
5.报名咨询电话:15082130147。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即根据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应聘者应对照岗位具体要求,注明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情况,确保真实、详细、准确,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我公司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应聘者应提交应聘报名表(小程序内下载)、资格初审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查验原件);如需补充其他材料的将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时间及地点:面试环节我司将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若因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体检
1.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招聘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岗位需求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行承担。
3.凡出现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作假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等情形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资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劳动合同签订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与资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福利待遇
(一)综合工资
基本工资大专2100元/月,本科2300元/月,研究生28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每月考核情况发放。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自缴部分每月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转正后可申请加入单位工会,按时缴纳会费并享受工会福利。
(二)试用期约定
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的80%计算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拟聘用人员经试用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正式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如因参加本次应聘与原单位发生劳务纠纷,造成原单位及新单位损失,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如在聘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情形的,立即终止聘用程序或解除聘用合同,责任由聘用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我司联系不上等出现的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如在体检、公示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或公示通过后考生放弃入职造成的岗位空额,视情况另行研究是否递补。
(五)本公告由资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就业真资格”小程序二维码

资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