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级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沐川县利店小学,招聘食堂从业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团结协作,能吃苦耐劳。
2.常住于沐川县利店镇,年龄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有经验者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
3.岗位要求:有较好的烹饪技术,有从事学校食堂炊事员工作经历或餐饮工作经历者优先,能够处理常用的记录表,能熟练操作相关烹饪器具。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未成年人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学校现场报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2026年健康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验所需原件,收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上午9:00至2026年9月18日下午16:00截止(早上9:0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沐川县利店小学门卫室。
4.联系方式:杨老师,电话13096402760。
(二)招聘方式
1.以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2026年9月20日14:00,校长办公室。
(三)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沐川县利店小学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1.按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参加相应保险。
2.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