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治安管理,维护院内诊疗秩序与安全稳定,满足医院日常工作开展需求,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安保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 性别:男性;
2. 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3.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 持有保安证、消防上岗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服从医院统一工作安排,能够适应岗位轮班值守工作模式。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面议,录用后按照医院规章制度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享受对应岗位待遇。
四、报名事宜(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工作日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得荣县人民医院院办公室(太阳谷镇河东下街14号)
(三)咨询电话
0836-5922231
(四)报名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保安证、消防上岗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则提供);
4. 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 无犯罪记录相关有效证明。
委托报名说明:本人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托人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规委托书及上述全部报名材料。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1.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院将统一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通过电话逐一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自行关注相关动态。
2. 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 成绩计算规则: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所有成绩均保留有效小数,总成绩为最终录取核心依据。
六、体检
1. 体检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 同分优先规则:总成绩相同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其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持续帮扶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若以上条件均一致,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3. 体检相关安排: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等事宜,均以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4. 体检标准与复检:体检统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除当场、当日需复检确认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仅限1次,需前往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 放弃与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体检出现空缺名额的,严格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得荣县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须实名据实反映问题,并提供有效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出现异议、考生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将从同岗位未录取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流程完成体检、公示等环节。
八、聘用签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我院统一签订《得荣县人民医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正式入职上岗。
九、温馨提示
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得荣县人民医院所有。
得荣县人民医院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