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山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招募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及《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人社通〔2026〕29号)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岗位及人数本次共公开招募增量…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39号)及《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人社通〔2026〕29号)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77名,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2024年、2025年、2026年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6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计划要求的毕业证)。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募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募计划岗位表信息,考生报名时不需选择具体报考岗位报考人员由本人自行下载《营山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报名信息表》(附件2),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年9月9日至9月10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会议室(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考生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2)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证明)。

(3)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正面标准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招募范围。

4.资格审查

(1)报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带上以上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逾期不得补报

(2)因考生提交报名资料不齐全、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报名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募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募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6年9月18日下午3:00-6:30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908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笔

本次招募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按满分100分计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

(三)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体检政审

(一)体检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排序优先确定。优先条件一致的,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排序。上述情况完全相同的,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以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确定。

2.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项目、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募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结论将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3.复检。对体检结论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通知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仅开展1次,仅核查影响结论的相关项目,最终结果以复检为准。

4.体检费用和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检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等额依次递补。

(二)政审

政审由体检合格人员自行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①天府通办APP/微信小程序→搜无犯罪记录证明,实名刷脸申办,审核后下载带公章PDF;②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搜“无犯罪记录”;③四川公安政务平台公众号网办大厅申请)。

2.非被执行人记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打印)

(三)其他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政审材料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因政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公示

(一)根据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招募人员名单,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募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三)对于取消拟招募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的,出现的空额按规定递补,经体检合格后招募。

选择岗位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拟招募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营山县 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计划岗位表》自愿选择招募岗位,选岗后按要求与招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为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协议到期或招募人员因其他原因退出即视为退出政策性岗位。

(二)招募人员待遇按照每人每年4.5万元(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予以保障。

、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置举报监督电话:0817-822186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08:30-12:00,15:00-18:30

、其他事项说明

(一)请考生自行关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各项通知、公告,注意接听接收电话、信息,因自身原因错失招募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大纲、参考书目,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6年南充市营山县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计划岗位表

      2.2026年营山县增量政策性岗位报名信息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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