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第七批)

南江县招聘1名交通协管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劝导,要求就业困难人员、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报名截止2026年8月4日,可通过现场或线上申请,薪酬2200元/月并缴纳社保。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大龄人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保障待遇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等人员)就业,规范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有关单位的用工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

二、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2026年8月4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指导股(县就业局901室)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也可注册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业务”栏进行“公益性岗位申请”,或关注“就业四川”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认证,点开“就业创业服务”“微申报”进行“公益性岗位申请”,直至该用人单位此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结束。

三、安置及用工形式

南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将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推荐给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送南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劳动合同期限除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827-8281709

附件:南江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第六批)

南江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序号

用人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岗位名称及数量

工作

地点

薪酬待遇

工作内容

岗位要求

1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郭主任0827-8889954

交通协管

(1名)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政府

2200元/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主要从事协助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劝导。

就业困难人员,30周岁及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办公软件。

南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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