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菱窠路小学
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教师公告
成都市菱窠路小学是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学校,位于锦江区菱窠路133号。学校始建于1934年,学校以“生活中学习,体验中成长”为办学理念,构建了“生活课程”,着力培养“乐于学习、勤于实践、善于体悟、勇于担当”的小学生。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攀岩特色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四川省绿色学校”“成都市新优质学校”“成都市科技基点学校”等。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学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设户籍限制。
2.招聘条件
(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当具备的业务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小学或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
(4)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日12:00——2026年8月6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资料发至邮箱(78732505@qq.com),邮件以“学科+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如“小学语文+张三+1xxxxxxxxxx”。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提前或逾期都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成都市菱窠路小学2026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应聘资料(扫描成PDF),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3.考核
(1)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比例不足时可取消岗位)。
(2)考核环节及分数线管控: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试、说课两个环节。所有考核环节单科合格线80分,低于80分直接淘汰,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3)考核内容及分值占比: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 分,占总成绩40%,重点考察教育理念、师德认知、班级管理、应急处置;分数低于80分不得进入说课环节;
说课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考生现场备课20分钟,现场试讲15分钟,考察教材解读、课堂设计、教学基本功;单科低于80分判定不合格;
(4)其他考核规范: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5)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
(6)成绩公示: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总成绩在校内公告栏张贴公示,同步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5.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6.公示: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订立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条件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市菱窠路小学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408412475
监督电话:028-84796371-8019
附件:1.成都市菱窠路小学2026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菱窠路小学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