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等有关要求及我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我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是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成渝双城经济圈规模最大、四川省唯一一所公办农业类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发轫于1937年由国立四川大学农学院代办的省立成都高级农科职业学校,前身为1958年组建的国家重点中专——四川省温江农业学校。学校是首期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国内(境内)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2026年12月3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以下报考材料打包压缩后,即日起至8月16日以“2026高层次人才+应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cnyzzrsc@126.com。
报考材料:
1.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
3.身份证扫描件;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
5.若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6.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7.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8.如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9.如系具有教授职称任职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任职资格证书以及任职资格文件;
10.考生诚信承诺书。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我单位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我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岗位调减
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我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名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和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cdnkxy.com/xwzx/tzgg.htm)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审查
我单位按照公告中所涉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核
(一)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原件校验
我单位通过报名邮箱通知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原件校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及现场原件校验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如因考生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二)面试考核
按照岗位需求开展面试考核,考核内容以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详见《通知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科研及社会服务潜力等。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核结果报学校审议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告面试人员的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现场答辩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内容为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我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我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我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和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cdnkxy.com/xwzx/tzgg.htm)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我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等规定,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8-82733145
详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邮编:61113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等相关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2731095咨询。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一)关于学科及专业的说明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如岗位要求4位数的学科类别,则该学科类别下的所有专业都可报考;如岗位要求6位数的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可报考。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读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专业一致性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在国外 (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非中文材料须同时提交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扫描件。
4.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说明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单位在官网(网址:https://www.cdnkxy.com/xwzx/tzgg.htm)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单位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