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荣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聘任荣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聘任职位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5名,聘期3年(2026年-2029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是指县政府聘请的,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专家、学者、律师。遴选职位常驻地为县委、县政府工作地。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
4.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和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和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或涉法事项;
5.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6.年龄原则上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聘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按照发布遴选聘任公告、资格审核、竞聘演讲、测评考察、综合研究、公示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荣县司法局(荣县梧桐街道程家桥路39号)103办公室(工作日),咨询电话:0813-6204270。
4.报名所需材料:1.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核对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张。2.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2张。3.提交律师所在律所审查同意意见的《报名表》(注:该表在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打印)1张。4.律师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或涉法事项案件的情况说明(该说明分两个部分: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影响)1份。5.提供律师证复印件1张。6.预留竞聘律师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有更改的应在竞聘演讲前书面向司法局重新提交。
(二)竞聘演讲
(1)竞聘演讲工作由荣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2)竞聘演讲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律师预留的联系电话电话通知,请报名律师保持手机畅通。
(3)竞聘演讲方式:采用案件评说的演讲方式进行,阅题3分钟,评说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价项目分为4个考核项,项目设置为案情评说30分、辩论技巧30分、分析研判30分、律师气质10分,共计100分。最终评价结果以得综合分高者为优。为保障律师合法权益,免除律师执业困扰,评价最终结果和排名以书面方式单独通知。
(三)测评考察
县司法局组织核实考察竞聘演讲排名前5名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参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四)综合研究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考察、竞聘演讲等情况经县司法局初审后报县政府决定聘任。
(五)公示和聘任
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县政府决定聘任的,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颁发聘书。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公开遴选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遴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遴选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遴选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等相应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荣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6204270。
附件:《2026年县委县政府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报名表》
荣县司法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