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属国有企业关于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聘纪检人员的公告

某县属国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纪检人员,要求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范围为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国企人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24时止。

为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纪检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纪检人员2名,详见《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聘纪检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符合报名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县属及以上国有企业计划内用工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中共党员。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交各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凡岗位所需的职称、技能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8.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生年月日以身份证为准,学历信息以学信网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公司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6.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7.有吸毒史的。

8.与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员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9.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10.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24时。

2.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根据求职意向,将报名资料分类扫描(PDF版本),以压缩包(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邮箱地址:rz@psrzrl.com。

3.应聘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说明书,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岗位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因填错信息或报错岗位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应聘者应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研究生需同时提供大学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请在报名前用电脑端登录学信网下载PDF格式,有效期为3个月)。

(3)相关职务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包括但不限于任职文件或单位开具的职务职级证明材料。

(4)近5年内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1份(PDF格式)。

(5)《附件: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PDF格式)。

(二)资格初审和名额调整

1.根据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择应聘者参加测试,未能参加测试的应聘者本次应聘终止。

2.对于材料不齐或无法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应聘者,一律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知悉并认同公告全部内容,并保证所提交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3:1的比例缩减或取消计划。

5.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应聘程序。

(三)组织测试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能力素养、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综合知识、《刑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应聘者持身份证、附件: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党员证明、相关职务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应聘者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

考察对象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2: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都入围)。考察工作主要采取政治审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契合度、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在公司指定的时间地点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或应聘者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顶岗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顶岗试用手续。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应聘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顶岗试用及录用

实行为期3个月的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完整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包括原单位离职证明等)后办理录用;试用期间人岗不相宜的,回原工作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招聘工作接受相关单位和公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监督电话:0831-5724111。

(二)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录用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及录用要求的,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屏山县国资国企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831-5705219

监督电话:0831-5724111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2:附件: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1:

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聘纪检人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薪酬福利

1

屏山县属国有企业纪工委委员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经济学、金融学类、法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

从事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有关工作

基本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县(市、区)属一级国有企业党组织专职纪检工作经历。

其他条件:

1.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任职前需辞去公职。

2.县(市、区)属国有一级及以上企业党组织专职纪检干部需现职为专职纪检干部。

按屏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设置专项绩效考核激励机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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