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关于新招募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现公开招募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职位为公共管理岗,负责交通协管、社会治安协管及公共安全协管等工作。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需本人持身份证及材料前往玉成街道民生服务办就业窗口现场报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成东党群发(2021)47号)、川人社规〔2024〕1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6号)文件要求及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相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玉成街道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结合玉成街道工作需求,经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同意,玉成街道将新招募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本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玉成街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一)招募数量及岗位设置

招募公共管理岗1名。

序号

公益性岗位名称

招募人数

用人单位

工作内容

1

公共管理岗

1

玉成街道办事处

交通协管、社会治安协管、公共安全协管等工作。

(二)薪酬待遇

1.工资标准:每月工资为2330元(按最新东部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三)工作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服务时间为1年。服务期满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常住地或户籍地为东部新区的,经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川省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四川省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人员: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高海拔地区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5.零就业家庭成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登记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6.长期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登记失业已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7.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

8.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种办公软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因贪污、行贿、受贿、渎职、泄露国家机密及泄露个人信息等原因受到过相应处分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人持身份证及相关印证资料到玉成街道办事处报名,报名地点:玉成街道民生服务办就业窗口,联系电话:028-27973001。

(二)报名时间

2026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被招募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2.被招募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募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7:00。

(二)资格审查程序

玉成街道办事处对所有岗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民主评议

玉成街道民生服务办组织村(社区)书记及经办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选出拟上岗人员。

六、公示

拟上岗人员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与考察

1.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三甲医院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招募者承担。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措施等。考察时被招募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征信情况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交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上岗

体检考察合格后,报玉成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安置,签订劳动合同。

九、试用期

本次招募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上岗手续;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益性岗位安置资格。

十、监督与咨询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招募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监督举报: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纪工委(028-27861131)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在招募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及提示等事项,将提前电话通知。请报名者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二)报名人员须在招募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及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募组织方,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疫情防控。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成都东部新区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人员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玉成街道民生服务办028-27973001。

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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