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茂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人,其中男性17人,女性1人(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良好。
2.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为茂县,截至2026年6月30日。
3.年满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人员(含本数),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含本数)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办公软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含本数),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含本数);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属于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在职民警的配偶或子女;
2.退役士兵;
3.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或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监察部门调查的;
11.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身体条件不符合公安岗位体检标准,患有精神类疾病、传染性疾病、重大慢性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及其他持证人员必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资质证书。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8名(其中男性17人,女性1人),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到县公安局各警种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四、薪酬待遇
薪酬按《茂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办法》薪酬规定执行,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公积金及人身意外险。年终考核合格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及所需要资料: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现场提交《茂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打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退伍军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该资质人员)、近一周内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蓝底1寸证件照5张。现场提供材料不齐的,需在报名期限内补齐材料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说明:《茂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在茂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茂县公安”自行下载。
注意事项:
(1)报名时现场测量净身高,身高未达要求者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
(3)如因填写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地点:茂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应聘人员,由茂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7月14日上午9:00
地点:县公安局
2.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项目为女子仰卧起坐、50米跑、2000米跑;男子俯卧撑、50米跑、20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
项目 |
合格标准 |
|||
|
24岁以下,含24岁 |
25岁-29岁 |
|||
|
女 |
男 |
女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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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米跑(≤秒) |
9″2 |
7″8 |
9″4 |
8″0 |
|
仰卧起坐 |
35 |
– |
30 |
– |
|
俯卧撑(≥个) |
– |
24 |
– |
23 |
|
2000米跑 |
11′30″ |
9′30″ |
12′00″ |
9′50″ |
体测时间:7月15日上午9:00
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1.5倍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7月16日下午15:00
地点:县公安局
4.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优先;同时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5.成绩公告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测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测结果在茂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茂县公安”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天。
(三)体检
对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结果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通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茂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茂县公安”通知为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一次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录用:任何一眼矫正后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的。体貌不端正,残疾、口吃、重听、色盲、色弱的;面部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的;身体暴露部位有明显疤痕、纹身的,鸡胸,静脉曲张,罗圈腿,平足,驼背的;精神类疾病;传染性疾病;心脏病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茂县公安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和程序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标准及《四川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负面情形,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茂县公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六)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或其他不适合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且合格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中各环节通知及公示内容,统一由茂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茂县公安”发布。
(三)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四)参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参考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或者多次拨打电话且长时间无人接听,导致考生未能参加此次招聘相关环节,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茂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37——7428319
茂县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