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共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体育教师:35周岁及以下,汽修教师: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仅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2.公告发布即日起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命名为“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发至电子邮箱(270542903@qq.com),同时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传电子邮箱(270542903@qq.com),即可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16: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或提交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完善、不规范造成无法进行资格初审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3.请报考者自报名之日起至2026年9月19日17:30前注意查收电话或短信,获取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以及考试时间、地点、考试须知等信息,并在考试当天将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原件带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面试分值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2.面试时间:2026年9月20日上午9:00
3.面试方式:由学校提供指定教材,面试人员准备30分钟后进行无学生授课10—15分钟,并由评委提2—3个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
4.面试地点:1-202、1-204教室。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将在北川七一职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加考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
1.参加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成绩相同,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标准、时间和地点: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初次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查询被考察人员档案,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北川七一职中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作出结论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手续。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合同期内,聘用教师凡因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及劳动纪律等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或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综合考察、公示环节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薪酬待遇
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其他
1.本次招聘教师公告发布于北川七一职中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人员切勿轻信任何第三方个人或单位发布的有关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规,使用和保护。
2.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若在招考环节中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参加的,应及时主动报告并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考试结束后,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有序离场。
4.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6-4822774。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