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学院行政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学生秘书助理岗位人员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工方式:项目用工,签订项目制用工合同。
二、工作内容:进行新生教育、毕业审核、学生选课、专业分流、学籍处理、学生转专业、研究生推免、毕业生审核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地点:上海海洋大学工程学院。
四、用工期限:2026年10月至2028年9月(按实际签订日期)。
五、招聘基本条件
1.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富有责任心,主观能动性强;学习能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愿意从事学生管理相关工作;工作思路清晰,能吃苦耐劳;
3. 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双语沟通能力;
4.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六、岗位职责
1、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主要完成新生教育、毕业审核、学生选课、专业分流、学籍处理、学生转专业、研究生推免、毕业生审核等相关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事务。
七、招聘程序
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和经验自我介绍,以及其它对申请有帮助的材料)至邮箱:qjli@shou.edu.cn,请如实填写应聘申请材料,报名期间不接受纸质简历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用人部门组织初审、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及竞聘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者谢绝来访。
报人事处备案。
八、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社保费项:根据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
其他:根据工作表现发放一定额度的津贴。
九、有关说明
岗位说明:该岗位属于学生秘书助理岗,试用期二个月。
参加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 17:00。
十、联系方式
上海海洋大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qjli@shou.edu.cn
联系电话: 13052312590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邮编:201306
工程学院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