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闵行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闵行区人民调解协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 接待群众关于矛盾纠纷事项的调解咨询;
2. 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
3. 分析研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4. 做好调解笔录、制定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等调解协助工作;
5. 做好数据统计、案例分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
6. 完成区司法局、区人民调解协会交办的工作。
三、工作地点
闵行区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62周岁;
4.热爱调解工作,具有涉访、医学或法律相关从业背景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撰写、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6.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材料不予返还):
(1)个人简历;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具备相关资质的证书复印件;
(4)职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可以证明能力和工作经验的文件资料复印件。
3.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报名者检索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sjohHBzlgYD38Ps0xCLnQ?pwd=5icd
提取码:5icd;下载并填写《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mhqrmtixh@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调解员招聘+姓名”;
(2)线下报名:将所需提交材料邮寄至莘潭路408号北楼209室王老师-64985086;
4.咨询电话:王老师-64985086 叶老师-64985090。
四、考试和录用
1.考试方式:协会秘书处对应聘材料符合要求者通知面试;
2.经面试、政审及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录用。
五、招聘待遇
1.考核聘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主管部门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2.薪资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