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联合培养事务辅助岗招聘启事(项目用工)

上海海洋大学公开招聘3名项目用工,协助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工作地点在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报名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需通过学校人才招聘网投递简历。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项目用工3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工方式:项目用工,与上海临港人才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用工合同。

二、工作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三、用工期限:两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自然终止,不再续签。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富有责任心,主观能动性强,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心理素质良好,吃苦耐劳,能够适应长期出差;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五、岗位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做好联合培养单位的管理;

2.协助主管领导做好联合培养招生和导师的管理;

3.协助部门、各学院、各联合培养单位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育教学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资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6500元/月(税前);

2.社保费项:根据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

3.其他:学校视工作情况,可发放一定的津贴。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上海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rczp.shou.edu.cn)网上填报投递简历,上传相关附件(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和经验介绍,以及个人认为的其他所需材料等),报名期间不接受其他形式投递简历、不接收纸质材料。入围后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2.学校相关部门组织遴选、面试和业务能力考核等,根据以上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2.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含);

3.请务必保证系统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准确无误,结果以学校人才招聘网站系统公布的为准,以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为辅,请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查收,填错或漏填等造成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上海海洋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075

邮箱:yjsb@shou.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邮编:20130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6月29日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16小时前
下一篇 16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