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发和拓展公益性岗位,结合长兴镇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主要从事保洁、垃圾污水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 “就业困难人员” 。
招聘要求及条件
1、政治立场端正,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优良,爱岗敬业。
3、学历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入职体检各项指标合格,能够胜任户外一线作业。
5、自愿从事保洁、垃圾污水处理、统计调查、秩序维护等工作。
6、具有较强责任心与组织纪律意识,服从单位统一工作调度与排班安排。
待遇标准
人员薪酬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属地报名招聘的办法,由长兴镇就业服务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长兴镇综合服务社统一组织面试,对符合条件者体检后录用。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3日上午11时止
2.报名地点
各村居委及长兴镇就业服务站(凤凰公路368号)
3.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长兴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求职应聘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1张。
请点击下方蓝字链接下载求职应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