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要求:
志愿者原则上不超过70岁,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大型企业担任部门负责人以上职位;在中型企业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小微企业的负责人或创办人。
(二)具有5年以上人力资源从业经历的资深人士;
(三)从事相关人力资源行业研究并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四)从事媒体相关工作的人员;
(五)经区就业促进中心批准的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员。
招募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递交本人填写的《上海市就业服务专家志愿者登记表》、身份证明、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证明、2寸照片3张,及本人的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至长宁区就业促进中心。
(二)遴选
长宁区就业促进中心专家审核工作小组根据材料审核和面谈情况确定初审意见。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同意后吸纳。
(三)颁证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向专家志愿者统一颁发“乐业上海”就业服务专家志愿者聘书。专家志愿者的聘期为两年。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22187621
联系地址:长宁路1436号5号楼长宁区就业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