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定岗通知

枣庄市滕州市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定向定岗公告:面向已选岗为“滕州市”的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定岗时间为2026年5月16日下午,地点为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

根据《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枣庄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枣庄市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选岗考试公告》等规定,现将枣庄市滕州市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定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按照《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接受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定向枣庄市就业并在2026年5月16日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选岗工作中就业区(市)岗位选择为“滕州市”的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包含已签订补充协议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

二、岗位计划

详见附件《枣庄市滕州市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定向岗位计划汇总表》。

三、选聘定岗程序

定岗时间暂定为2026年5月16日下午(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选岗后进行)。

定岗地点: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东会议室(薛城区六盘山路669号)。

定岗方式:以专业、学历分类,原则上按照选岗考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公费医学毕业生自行选择确定分配的工作岗位。每人只有一次定岗机会。公费医学毕业生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请公费医学毕业生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枣庄市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选岗申报表》参加定岗。

未参加考试的定向枣庄市就业的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择期依次按照大学期间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学生)等级、三好学生等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先后顺序进行定岗,定岗范围为已公布的枣庄市滕州市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定向岗位计划中,经考试选岗定岗后剩余的岗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岗位的公费医学毕业生应服从统一调剂,不服从统一调剂的视为违约,因违规被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的,按《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公费医学生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四、其他

1.定岗人员请认真仔细阅读本通知内容,并熟悉定岗规则和定岗方式,提前梳理定岗意向,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定岗。

2.已参与市级选岗的公费医学毕业生,若所学专业、学历相同,且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大学期间优秀(毕业生、学生干部、学生)等级、三好学生等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认定岗先后顺序进行定岗,定岗范围为已公布的枣庄市山亭区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定向岗位计划。

3.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按照《枣庄市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选岗考试公告》有关规定进行。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枣庄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执行。定岗事宜由枣庄市滕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2-5513324

附件:枣庄市滕州市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定向岗位计划汇总表

枣庄市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9日

附件:枣庄市滕州市2026届公费医学毕业生定向岗位计划汇总表 .xls(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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