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利用省内外高层次人才资源服务科技强所建设,根据《山东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结合我所事业发展需要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
坚持“按需引进、择优遴选”原则。引进专家须是对我所事业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等领域起重要作用的高层次人才,择优遴选。
二、实施周期
本方案实施周期为两年(2024年-2025年)。
三、引进数量
按照“随用随引”的常态化引才机制,实施周期内共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3-6名。
四、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法律,恪守科研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高级职称。青年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知名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对于业务能力突出、学术影响力较大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3.与引进单位有强烈的科研合作意向,愿意为聘任单位的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4.学术视野宽广,取得同行公认的突破性重大学术成果,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的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五、引进方式
柔性引进。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由我所与引进专家共同协商确定。
六、岗位职责
1.提供咨询建议。对我所事业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成果培育、转化推广等方面提供咨询与建议。
2.指导科研业务。对我所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平台建设、科技成果培育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
3.联合科技攻关。联合我所科研人员共同申报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科研成果等。
4.开展学术交流。依托“舜耕论坛”,每年做学术报告2次,拓宽我所科研人员创新思路。
5.搭建交流平台。为我所和其所在工作单位搭建科技交流合作桥梁。
七、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两年,到期后根据双方协商意见决定解聘或续聘。
八、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标准,青年专家一般为每人2万元/年,知名专家一般为每人4万元/年。
九、遴选程序
1.专家提名。各创新团队推荐符合条件的所外专家填报《山东省果树研究所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2.资格审查。组织人事科对申报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3.学术委员会评议。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专家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4.党委会审议。所党委会研究确认高层次人才聘任人选,签订聘任协议,颁发“特聘研究员”聘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