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于非在编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警务工作,对用人单位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被招聘人员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02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会计、计算机专业。
(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招聘单位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因工作需要接受加班,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六)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作风扎实。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或者收容教育等违法处罚的;
6.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经公安机关确认警务辅助身份且正在履行警务辅助工作职责的,辞去本市辖区内警务辅助工作未满6个月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曾因违纪违规等被处分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0.属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的;
11.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12.国家、省和市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3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8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报名地点:北京路33号临沂市失业人员就业赋能中心一楼大厅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应聘人员在临沂人力服务中心公众号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3),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就业推荐证明),2张一寸免冠证件照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一份。
04资格审查
(一)应聘人员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通过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初审未通过人员不予通知。
(二)在职人员需由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
(四)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报考者请及时关注官方公众号,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05考试程序
资格审查合格的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总分设定为100分,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招聘小组加试一轮,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将通过本公众号公布。
06体检和政治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由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健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报考信息、材料等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定向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7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治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会组织入职背景调查,调查结果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由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意见,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08待遇和管理
(一)采取劳务派遣,实行合同制管理,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本次招聘不招收兼职人员。所有已参加工作人员,须在上岗之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提交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的转正工资标准为每月4800元(含五险一金),劳务派遣公司给予缴纳五险一金。
(三)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等由用人单位负责。由用人单位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明确考核项目,量化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警务辅助人员落实工资待遇、续聘、解聘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09其他
(一)应聘者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及主管单位无关。
(三)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四)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0539-8321227。
附件:
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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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