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核和现场资格审核公告及综合成绩公示
根据《枣庄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枣庄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核和现场资格审核公告及综合成绩公示如下:
一、人员范围
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录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政治考核前现场资格审核人员。进入政治考核和现场资格审核范围人员(标黄区域)及综合成绩详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6年5月13日(周三)上午9:00前。
集合地点:枣庄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警体训练馆(沿枣庄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东墙外侧道路向北300米)。
三、需提交的材料
政治考核前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枣庄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名须手写)、《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科以上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居民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限内)及复印件1份;
5.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6.退役军人提交《退出现役证书》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在职人员报考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逐项对照、认真核对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以防影响个人现场资格审核;对审核后需补报有关材料的,应在当天17:00前完成,未按时补报的不再接收。
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集合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凡未按指定时间、地点递交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者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未按时补报,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政治考核资格。
咨询电话:0632-510106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