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效能监督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2025年起,东昌府区创新面向社会选聘行政效能监督员,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身边问题,重点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文体服务保障等民生领域,通过走访调研、明察暗访、座谈评议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升了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为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二届东昌府区行政效能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公开选聘行政效能监督员30名(涵盖居住环境、社会治安、基本医疗、基础教育、文体生活、社会帮扶6个领域,每个领域各5人),具体以最终审核确定为准。
二、选聘范围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居民代表,其他关心政务服务、民生工作、愿意参与监督的热心人士等。
三、选聘条件
(一)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无违纪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在东昌府区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关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热心基本公共服务和政务监督工作,责任心强、作风务实,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问题发现、分析研判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自愿担任行政效能监督员,服从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能够保证必要时间参与座谈、暗访、调研、督查等工作;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够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受过刑事、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存在其他不宜担任监督员情形的。
四、主要职责
(一)对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全区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服务、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及窗口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居住环境、社会治安、基本医疗、基础教育、文体生活、社会帮扶等领域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四)关注并收集企业和群众诉求与问题线索,真实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五)积极宣传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政策措施与工作成效;
(六)配合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中心开展其他交办工作。
五、监督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不利用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不干预正常执法和业务办理;不泄露工作秘密、敏感信息及内部资料。按时参加活动,及时反馈线索,不拖延、不隐瞒、不夸大,自觉维护监督员队伍形象。
六、聘用期限
聘期从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聘期1年,期满自动解聘(注:监督员为志愿服务性质,不发放薪酬、补贴)。
七、选聘流程
(一)申请报名
1、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东昌府区行政效能监督员报名表》《东昌府区行政效能监督员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材料提交方式:可自主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线上方式:将以上材料扫描版打包发送至公务邮箱dcfqzfznzbk@l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效能监督员报名+姓名+联系电话”。
线下方式:将《东昌府区行政效能监督员报名表》纸质版、《东昌府区行政效能监督员个人承诺书》纸质版、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送至松桂大街77号东昌府区政府大楼1号楼627室(来访之前请提前联系8418956或8418959进行访客预约)。
3、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4月3日(工作日受理),逾期报送视为无效报名。
(二)组织审核
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人员通过咨询、电话、谈话等方式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的综合政治素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颁发证书
对公示无异议者,颁发东昌府区行政效能监督员聘任证书。
联系人: 刘胜男 李春明
联系电话:8418956 8418959
附件1:东昌府区行政效能监督员报名表
附件2:东昌府区行政效能监督员个人承诺书
东昌府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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