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组织说明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全程规范组织、全程监督、全程留痕,成绩真实有效、复核无误。
二、成绩计算规则
1.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核算。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若考生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入围规则说明
本次面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不高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有效成绩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所有面试人员均无违规、违纪情况。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1天,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五、异议处理与成绩复核
公示期间,考生对本人面试成绩、总成绩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我公司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复核仅针对成绩统计、合分误差进行核查,不复核考官主观评分标准。严禁恶意举报、捏造事实,一经查实依规追责。
六、后续安排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测环节人员。体测相关标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按时参加体测、体测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测结束后,将根据体测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咨询监督电话:0530-5195081
本公示由菏泽开发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菏泽开发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7日